“在这种情况下,说村田和彦犯有尸体遗弃罪,我是不好否定的。不过,他是受了康子的骗的,她没有把杀人的实际经过全部告诉他。在这样的条件下,杀人事后伙犯的罪名是不能成立的,这是法律常识问题。

“弄清了第一次事件的真相以后,第二次杀人及尸体遗弃,他们俩谁的嫌疑大,不是不言而喻了吗?

“东条康子一方面和津川广基分担了杀人的罪,又和村田和彦分担了尸体遗弃罪;另一方面,还要扮演一个被魔鬼夺走了丈夹生命的悲痛的遗孀的角色。不管她具有多么出色的演员素质,在这一个月里头,那种消耗心血的戏也够她演的了。她疲劳到了极点,被迫到了发狂、自杀、自首的十字路口,是不奇怪的。

“津川广基有一个比村田和彦有利的条件,他可以戚亲的身分,出入于东条家,以观察康子动静。在万一康子去自首的时候,杀人的伙犯和尸体遗弃的伙犯哪一个更危险,这是连中学生都能分辨清楚的问题。

“这样说来,他们在有乐町的茶馆相遇,也绝非偶然了,或是津川广基最初就安排好的一幕,或是他跟踪康子而遭遇到的一个场面。我认为是前者,即使是后者,也没有理由把全部事实推翻。

“在同案伙犯快要垮下来的时候,想把伙犯干掉来保护自己安全的例子,是屡见不鲜的。何况今天这个案子,还有一千万元钱的得失纠缠在一起呢!

“这个犯人,可能一边在和康子进行最后一次的**,一边在冷酷无情地继续考虑他如何杀死她的方法。恰好犯人又知道村田和彦这个人物的存在。——不仅容易把杀人的嫌疑嫁祸于他;而且他是一个在某种情况下决心自己主动去承担杀人罪责的人。

“把康子除掉,而且用和村田和彦处理东条宪司尸体同样的办法处理康子的尸体。这当然是一种危险的赌注。但是,这种心理,在曾经一度犯罪而末被逮捕的罪犯身上,是常有的。

“那天夜里**的地点在哪里,用谁的汽车运的尸体,象这类问题,很遗憾,靠我的力量是无法调查清楚的。但是,关于第二次事件,除了津川广基的证言之外,再没有任何足以向村田和彦问罪的证据了。

“村田和彦叫嚷‘说是我杀的?!’恐怕是事实。但是,在他说这所以前,津川广基说了些什么,有谁知道呢?

“知道这一点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犯有伪证罪的犯人津川广基,另一个就是由于心理受到猛烈冲击而陷入呆然若失状态的村田和彦。

“当然,在普通情况下,证人的话比被告的话分量要重,但是象目前这种例外中的例外,二者的比重,恐怕要颠倒过来。至少。东条康子是被村田和彦杀害的证据,是完全不存在的。成为问题的那个打火机,津川广基曾经有过弄到手的机会,恐怕是不需要证明的事实吧。

“根据上述理由,我认为:关于第一、第三,第四这三个诉因,被告是无罪的;关于第二个诉因,希望体谅被告当时的心情,予以宽大处理。

“就此结束我的最后辩论。”

百谷律师说完,静静地坐下。整个法庭,鸦雀无声。

村田和彦又走到审判长的面前。

“被告人最后还有什么想说的话吗?”审判长的语调,比以前温和多了。

“我想说的话,百谷先生全都替我说了。我只想说一句话:难道女人全都是这样的吗?!”

法庭里继续保持沉默状态。说这句并不期待回答的问话,是从村田和彦心灵的伤口迸发出来的,是谁也不会怀疑的。

又过了两个星期以后,七月十五日进行宣判。

“判处被告徒刑三年,但……”吉田审判长将宣判书的正文念到这里的时候,记者团喧嚷起来。

这里的“但”字下边就是“缓期执行”。这是近似无罪的判决。

吉田审判长向我们这边瞟了一眼。

“但缓期五年执行。”

记者们都跳了起来。证人台上的村田和彦,蓦然间晃动了一下身体。

百谷律师哭了,我看见他的眼睛里闪着泪光。旁听席上的百谷明子,也在用手帕擦着眼泪。他们夫妻两人的努力,终于结出了果实……宣读判决理由的声音,断断续续地进入我的耳中。我闭着湿润了的眼睛,一幕一幕地回忆着开庭审判以来的场景。

“关于诉因第一、东条宪司的杀害和诉因第三、第四、东条康子的杀害又尸体遗弃,认定被告无罪……“关于诉因第二、东条宪司的尸体遗弃,适用刑法第一九〇条……“但是,根据刑法第六六条的规定,酌情……”我暗里注视首检察官的侧脸,发现他的脸上,好象泛起了微微的笑容。

这一判决,对他来说,的确并不意外。不,他自己内心,好象在对这一结果感到高兴。

“不管我在法庭上对被告怎样严厉,但在被告获得自由以后,在马路上相遇时,我还是愿意笑脸相迎的。我也并不是妖魔鬼怪呀!”这时我想起了天野检察官到任之初说过的这段话。

这位检察官忠实地完成了他的职责,这是没有疑问的。现在连村田和彦本人,对这位检察官大概也没有任何怨恨的情绪……

审判长宣读完判决理由以后,用一双大象般的眼睛盯视着村田和彦。

“被告对这个判决如有不服,可于十四天内向东京高等法院提出上诉。届时可与辩护律师商量,办理法定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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