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都市现代>重生九三之农民乐队>第二十四章 鬼步舞

毕胜对梁凉的忽悠功夫佩服的六体投地。

一对被穆水华称做天不亮的小眼睛射出迷幻的光芒。

这货不但要了个大价出来,还生生地整出了两场。

多一场就多赚一场的钱。

两场表演两千元的酬劳,换到他身上是肯定谈不出这么个价钱的。

就是穆水华在这里顶多两场能谈到一千六七就不错了。

歌舞团是十分喜欢这样的演出的,不用操心卖票,也无须搭棚子,东家通常还会管一顿饭。

能省下好多的事情,对懒人来说绝对是福音。

可惜梁凉不是懒人。

接了人家的大单就要做万全的准备。

歌舞团本身一年到头只有一套节目,就靠着这一套节目浪迹江湖,顶多还有几个预备节目以备不时之需。

梁凉的到来让歌舞团这份节目单又增加了几个。

但即便如此,这一套节目顶多能演六个小时,离八个小时的演出还差了一大截。

这中间还算上穿插梁凉那些上不得台面的插科打诨。

现在两台节目要八个小时,最少也要增加八九个节目才行。

拿人钱财,与人消灾。

总不能就靠一套节目演两场蒙混过关吧,到时候东家如果以这个为借口扣钱打官司都赢不了。

多少还要加几个节目,把这台表演对付下来。

穆水华还没回来,梁凉就和毕胜研究了一气节目的采用和编排。

“秀秀!你不是要一个节目吗?来!哥教你!”

秀秀屁颠屁颠地像一只撒欢的小鸭子一样跑了过来。

“教我啥节目?”

“哥准备教你套舞蹈!”

“教舞蹈?你是不是又吹牛了?你啥时候会舞蹈了。”秀秀已经断定梁凉是要忽悠她了,她从来没看见梁凉舞蹈过。

“切!瞧不起人是咋的?凭什么说我不会舞蹈呀?”

“从来没看着你跳过舞。”

“没看着我跳过舞,就说我不会,我还没看你生孩子呢能证明你不能生吗?”

“呸!又满嘴跑火车了。”这些日子相处,梁凉已经和舞蹈团的人处熟了,说话分寸也就大了不少。

“我需要用舞蹈来证明自己吗?其实我是一个舞蹈高手。”

“我才不信呢。”

“下面就让你开开眼,去找个眼镜带上。”

秀秀有点懵逼:“我又不近视,戴眼镜干嘛?”

“我担心待会你看到我跳舞,眼珠子会飞出来,用过眼镜挡着点。”

秀秀笑得嘎嘎的:“你就别扯没用的了,我始终不相信你会跳舞。”

“那你都看好了,我只跳一遍!”

梁凉选了一首荷东舞曲里的名曲《冷若冰雪》,然后伴着节奏开始舞动。

他的舞蹈打眼一看像原地奔跑一样,还伴随着前滑后滑侧滑等动作,就像一个舞动的精灵,画出了一幅立体的魔幻图画。

这是后世流行的鬼步舞。

鬼步舞流行的时候梁凉已经不算年轻,但并不耽误他三看两看就看会了,学会了以后还成了他们小区鬼步舞的教练级别人物,每天带着一帮下至十多岁,上到五六十的妇女们跳舞。

他也因此的到了一个山水华美小区娘子军军长的称号。

这期间可很是有些老娘们对他暗送秋波的。

但自从和老婆离婚后,他对男女之情也就淡了,没了那个心思。

虽然有那么舞伴自愿当他的床伴,但是他一个也没约过。

现在回想起来自己似乎错过了很多机艳遇。

时光一去再不回,往事只能回味…

鬼步舞起源于纸猫国,非常的简单,只要掌握了奔跑,侧滑等基本动作就可以放飞自我了。

秀秀当场就看傻了,这种舞蹈有点像霹雳舞,还有点像前两年流行的一种蹦蹦舞。

舞步的变化虽然不多,但是像穿花蝴蝶一般让人眼花缭乱,给人一种在地面上飘来飘去的感觉。

秀秀表示出了极大的兴趣,拉着梁凉让他教她。

她本身就是舞蹈演员,会跳一些难度不高的柔姿霹雳舞和现代舞,因此梁凉一教她就会了。

梁凉首先教会了秀秀奔跑和侧拉两个最基本的动作。

秀秀又用了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就学会了这套舞蹈,然后就伴随着音乐展翅高飞。

秀秀的模样不算出奇,但是身材不错。

歌舞团里单论身材,除了明红铃就数她了,在前车灯的对比上,她还胜出一筹。

鬼步舞本身就是蹦蹦跳跳的,秀秀的起舞就像狂风来临的海边,波涛汹涌。

梁凉站在一边以指导为借口,文明看球。

但是看着看着他站不住了。

车灯太亮了晃眼,不但晃眼还刺激某些神经,这导致身体上的某些组织出现变形,凸现。

再站着这些变形的组织部分就出丑了。

虽然他心理年龄成熟可以压制诱惑,但是这具年轻的身体却不听他大脑的控制。

这该死的年轻的荷尔蒙!你想丢光老子的脸吗?

他赶紧找了个凳子坐下,还翘起了二郎腿。

必须得翘二郎腿,否则压抑不住那无处安放的魅力。

出门做广告的穆水华呆着四个姑娘和那几个奶黄子回来了。

明红铃兰芝等还没下车就看到秀秀新颖的舞蹈,立刻心中就烧起了青春的火苗,连滚带爬地下了车,跑过去吵着闹着要学。

两个车灯梁凉都罩不住,这一下又多了八盏,别说钛合金眼,什么金的眼也抵挡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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