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穿越重生>穿越之细水长流>第115章 谁教谁认字(二月二十一——三月初五)
要进城,便提出自己也去––说文解字读得眼花,红枣想出去透口气,顺带再买个浴桶。

教了红枣半个月的识字,李满囤竟觉得自己学问长进不少––现李满囤每天翻说文解字,虽说也没记得几句原文,但于汉字的偏旁部首确是在红枣的东拉西扯、七蒙八编之下给折腾明白了。

学会了偏旁部首,李满囤方明白了俗话“秀才能读半边字”到底是个啥意思。然后李满囤便就觉得自己的闺女着实是个人才––她能于一团黑黢黢的图画中琢磨出这许多意思,并还能清楚明白地讲给自己听。

早年,李满囤在村里学堂学了三年。三年里每天上课的内容都是先生领读––学生跟读––学生自读––学生背诵––学生抄写––学生默写,每天如此循环往复。

先生可从未讲过每个字字形和读音的来历,也没讲过字与字之间相互变化的关系。

而这一切,他闺女不过看了几天书就全看明白了。

李满囤以为只凭这一点红枣就比村里学堂的先生强。

第一千零一次的,李满可惜红枣是个丫头,不能科举。不然,他老李家自红枣身上就能改换门庭了

现李满囤就希望,王氏这胎真是个儿子,然后这儿子能乘红枣还在家的十年里多沾点红枣的灵气––李满囤已放下自己教儿子的想头,他觉得红枣教他儿子一准比他自己强,故李满囤已准备把教儿子的责任甩锅给红枣了。

李满囤如此看重自家闺女,现红枣不过提出进城买个浴桶,李满囤自是赶紧答应。

作者有话要说:  红枣想她爹李满囤发奋读书去做官,李满囤想让红枣帮他教儿子去做官。

红枣和李满囤是和谐的一家。

昨天很多评论问毛笔,觉得毛笔不是简单的羊毛一扎。

但蠢作者坚持认为市场三毛五毛一块的毛笔就是羊毛一扎。

这种笔的最大毛病就是掉毛,其实小朋友用来写字一样得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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