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都市现代>摇滚教父>第214章 戈麦斯兄妹的争吵

这个世界的北美,单从摇滚的角度来讲,显得很杂乱。

不像罗杰前世那么清晰分明。

无法画出一张“摇滚地图”来。

而在罗杰的前世,北美的摇滚乐,甚至可以从地图上就划分出来。

东部聚集了各种流派的金属乐队。

而西海岸,则是另类摇滚和朋克的圣地。

自朋克复兴时期以来,甚至许多欧洲的朋克摇滚乐队,也受到了西海岸的吸引,落户在这条狭长的海岸线上。

其中有一支来自英国的硬核朋克乐队,叫做rancid。

这支糅合了雷蒙斯、s手q、碰撞{h}乐队风格的硬核朋克乐队,可以说是朋克复兴时期一支与主流格格不入的另类乐队。

他们的思想还停留在七十年代,认为朋克应该是“”的音乐,只是表现手法更加的现代化。

通俗点说,就是更加的“流行”。

不过这是和雷蒙斯、s手q等七十年代的朋克先驱相比的“流行”。

而放到九十年代的朋克复兴时期,rancid的朋克只能算是小众的硬核朋克。

只要听过他们的歌的人,想必都不会反对这一点。

r》,一首动感十足的硬核朋克单曲,就是罗杰挑选出来,为理查森所准备的。

这首歌的鼓点简单得不能再简单。

哪怕是没学过架子鼓的人,想要学会它也没有多少难度。

不过却节奏感十足,用胖子的话来说,非常的“带感”。

罗杰和理查森讨论了几次之后,决定不在编曲上做大幅的调整。

仅仅只是稍微降低人声的音量,以突出鼓点的节奏感。

除此之外,一切照搬原版。

——原本罗杰是希望胖子加入一段出彩的架子鼓,不过却被胖子拒绝了。

理由是“技术难度低,不代表不能出彩。”

和不需要大幅调整的《“g》相比,另一首歌就必须要做出大修了。

在递交《青春》专辑的计划之前,罗杰在这首歌上花了整整一周的时间。

珠儿{jend》。

这是一位乐坛很常见的跨界歌手,活跃在九十年代到新千年的第一个十年里,擅长民谣、摇滚、流行、乡村等多种风格。

《p;摇滚的单曲,不过摇滚的分量很轻。

基本上完全可以当流行来听。

一首“流行”单曲出现在一张朋克摇滚专辑里,肯定是不合适的。

这就需要对歌曲本身做出大修。

比如说去掉多余的电音,加重乐器演奏的分量。

除此之外,由于这是一首唱法上非常“女性化”的单曲,在唱法上也需要做出调整。

有了之前几张专辑的经验,这份工作对罗杰来说难度不高,只是花的时间久了一点。

毕竟歌曲本身就有摇滚的元素,只要加强它的比重就可以了。

选择这样一首不那么摇滚的歌,再花费不小的精力去改编,是因为这首歌的歌词让罗杰很喜欢。

而且可以提升整张专辑的“深度”。

《怪胎》有《生命万岁》、有《》。

《希望》有《阳光下的季节》、有《欢迎来到黑色大游行》。

《aae》。

每张专辑都有那么几首歌,歌词的深度让人感到惊叹。

《nd》,在《希望》专辑中,担当的就是这样的角色。

其它的歌虽然歌词也都不错,但和《nd》相比,却差了一筹。

这首歌虽然唱法上很轻松、活泼,但歌词中却大量引用了北美历史上的各种典故,同时还有许多的隐喻,借此来表达对北美社会的讽刺和不满。

比如说歌词中有一句“伍迪-格力斯的土地不能养育母亲”,指的就是一战之前,伍迪-格力斯那首经典的民谣,有着“灯塔国第二国歌”之称的《这是你的土地{}》。

再比如“k的梦想已死”,这里的k并非是国王的意思,而是指黑人领袖马丁-路德-金。

在唱法上,罗杰尝试了十几种不同的方式,最后还是不得不承认,珠儿那种活泼轻松的唱法,反而能加能够体现出歌里讽刺的意味。

不过珠儿的唱法过于女性化了一些,毕竟她本来就是一个女歌手。

彻彻底底的女性化唱法,让男人来唱,总会让人觉得怪怪的,听起来很别扭,罗杰不可能照搬原版。

不过男声的唱法里,同样也有活泼、轻快风格的唱法。

摇滚音乐中少见,但在流行音乐里却一点都不少。

粗录了一遍,听过效果之后,罗杰意外地发现,偶尔在摇滚歌曲中这么唱,效果竟然还不错。

尤其是《nd》这样的歌。

…………

“他们似乎并不知道你的名字。

这真的重要吗?

他们甚至不会为你流下一滴眼泪。

他们似乎不会继续浪费时间。

……”

在最后一首歌上,罗杰的进度稍稍卡住了几天。

足足录了四天,才完成了这一首歌的录音。

专辑的第二主打歌,《》。

原唱的乐队叫做“亡者理论/”。

这是一支加拿大的后垃圾摇滚乐队,不过乐队的作品中却包含大量的情绪核元素。

这首歌也同样如此。

其实在这支乐队的单曲中,罗杰最喜欢的是一首叫做《friend》的另类金属单曲。

——这支乐队的风格在后垃圾摇滚和另类金属之间不断徘徊,不过后垃圾摇滚的歌要更多一些。

关于《friend》,有一句评论一针见血:自古黄歌出燃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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