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都市现代>是谁捡到高跟鞋>第 1 部分阅读
就连她的皮肤都是粉嫩得让人眼红,再加上李绫的父母都是服装界的设计师,每日专为他们这位宝贝女儿搭配能衬托她气质的衣服;因此,当甩着一头长发、抱着几本书的李绫经过校园时,总是立刻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所以,身为李绫死党的连缤葵也因此水涨船高,因为,她像极了慈禧太后身旁的李莲英,成天都有来自各处收不完的礼物,甚至不高兴时还可以狐假虎威,出出气,她连缤葵可也算是许多人急于巴结讨好的对象之一呢。

不过,这等“好康”,就在李绫宣布名花有主时给收了回去,从此没人理,还三不五时受其它人的指责埋怨,说她是“办事不力”。

所以,她不喜欢严棣心,除了她从没来向她拜过码头的原因外,他还让连缤葵落个“水竟落外人田”的罪名。

“要不,我也可以委屈点!”连缤葵晕后总会赌气地对那些心碎又气愤的男生们如此建议。

“你?那我们还不如直接去跳井——”失恋的男生是很毒辣、阴狠地说。

“喂——我有什么不好哇——”她频频抗议。

“是没什么不好,只是——我们不想跟个笑话谈恋爱,那是不道德的事情,哈哈哈!”

他们说他是个笑话,其实是有原因的,因为,生性迷糊的连缤葵几乎是每两天就要闹出一个笑话,不是考试时睡过头、跑错教室、写错考卷,就连她脚下的鞋子都经常左右脚颜色不对,让大家哭笑不得。

更好笑的一次,是全班相偕郊游的那一天,她连大小姐竟然胡里胡涂地就跳上了路边的游览车,结果,上车后才发现那是进香团的车子,而好不容易匆匆冲了下来,又发现自己竟然留了一只鞋子在车子上,于是,整条街就只听到她连大小姐歇斯底里的呼喊着:“不要走啊!还我鞋子——”

所以,同学们也给了她一个封号——“笑话”,跟李绫的“校花”齐名。

“缤葵,你说我该不该放弃?我觉得跟他谈恋爱总让我患得患失,备受压力。”李绫的表情都美得教人屏息。

“难怪有人说恋爱其实是一种病,总教人莫名其妙的软弱无力。”连缤葵抓一抓她那一头半长不短的直发,一副很不以为然的表情。

“哎呀!人家都那么烦了,你还落井下石,算什么死党。”其实,李绫早就心生一计,只不过这恋爱是自己的事,要别人帮忙总是有点说不过去。

“不错啦!能这么有耐心看你发牢骚,你要懂得感恩了。”

“如果——你还能帮我一件事,那我就真的感激不尽了。”李绫说得吞吞吐吐,表情略带心虚。

“什么事?”连缤葵顺口问着,反正她一向都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能让人家开口要她帮忙的事,大多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帮我写情书给严棣心!”李绫一鼓作气说毕。

“喔——”缤葵回了一声,然后,再用差一点没被泡面噎死的表情瞪着李绫,“你再说一遍!”

“帮我写情书给严棣心!”李绫说得很慎重其事。

“你神经病。”连缤葵只给了这样一句。

“你听我说,我知道你有遗传自你爸爸的文学底子,不像我,作文永远只有狗屁不通四个字。”李绫的话虽然有点夸张,不过,也有几分真实性。

“你这话是没错啦!”连缤葵这么一听,还真有点沾沾自喜,要说她哪一点可以比得过李绫的,还就只有拿出文学这两个字眼。“你联考的国文好像不到五十分吧?”

“所以罗!这件事得全靠你这位才女了。”李绫一听到连缤葵“旧事重提”,虽然气得牙痒痒的,不过,为了她将来的幸福着想,她也只得硬是将这口气咽了下去。

“不行!你想要我写啊,谁不知道严棣心家有钱,就算每天讲个十小时的国际长途电话,人家也不眨一眼。”。连缤葵承认,自己迷糊,可还不笨。

“可是,棣心告诉我,他很喜欢写信,而且,还是要用笔写的哟!他说,这样表达情感的是最感情的呢。”

“拜托——他不是学信息的吗?哪来这么落伍的闲情?”说归说,连缤葵顿时也对严棣心升起一丝丝的赞许。毕竟,会用传统书信的人已不多了。

“他学信息是为了将来要继承他们家的事业,其实,我那棣心可是一个艺术家,有作曲的天份呢!”一谈起,李绫的神情瞬间泛着光芒。

就这样,连缤葵基于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义气,开始了与严棣心一来一往的书信传递——

“李绫,你想跟他聊些什么东西?”开始时,信件内容常是他们俩课余的消遣。

“就说——我很想他,想得人都瘦了好几公斤……”

“拜托,这用电话说不就行了,一点美感都没有,难怪你国文老不及格。

这就是连缤葵,只要一加上“非你莫属”的荣誉,她可是很当回事的来劲儿,身为她好友的李绫自然是摸透了她的性子,只不过,唯一要忍受的,就是她那种好不容易“扬眉吐气”的嘴脸,倒教向来让人捧在掌心的李绫为之气结。

不过,李绫的“牺牲”还真有价值,因为,自从与严棣心通信以来,李绫总能在电话里听见严棣心愈来愈深浓的情感,而他总说:“绫,等我回来,只有你才是我一生的牵绊……”

“缤葵,这封信又麻烦你了。”其实,李绫不太喜欢这样子的笔谈,她的多此一举不过是为了留一条线,牵住严棣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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