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都市现代>汽车帝国>第七章 恶寒

气走了父亲,母子俩一阵大笑。

“儿子,胆子不小啊,敢气你爸了。”

沈芸似笑非笑的看着儿子,这次见面,儿子跟以前不一样了,变的如此开朗起来,刚才丈夫出去的时候,她亲眼看到丈夫的脸上哪有什么怒气,嘴角都快扯烂了,那是高兴。

看得出来,丈夫很享受儿子现在的调皮。

“好了,不说笑了,儿子,你现在已经18岁了,所以,妈妈准备送你一辆车,说到车,你是行家,想要什么牌子?法拉利?兰博基尼?还是别的,妈卖给你。”

沈芸的心情很好,所以,对儿子也非常大方。

这一瞬间,王仲的眼睛亮了起来,说实话,这几个品牌是全世界所有男人的梦想,不过,很快,王仲就压下了激动。

“妈,谢谢你的好意,不过,您不想想,您儿子是干吗的?那些车对我只是浮云,总有一天,我要造出比那些更好的车!”

看到王仲信心满满的样子,沈芸心里全是骄傲,“这就是我儿子!”

“不过,没有车确实听不方便的,而且,我确实想有辆实车,好做研究,毕竟我是汽车专业,竟然没车开,不像话。”

最后,母子俩一起去提了一辆不是很贵但很牛逼的车,新款的福特野马gt。

福特野马,米国的国民超跑,马力大,造型硬朗,性能优良,最主要的是,他真不贵,当然,不贵指的是在北美。

64年的时候,第一代野马发布,独特的造型赢得了很多人的好感,特别是经典左右堆成三竖条尾灯,侧面前面的条文,和野马的标志。

从64年到73年停产,野马竟然销售了310万辆,这尼玛可是超跑啊!

当然,王仲买的这辆野马,是98年生产的改款第四代野马,这一代野马造型变得更加米国化了,当然,造型这东西,你不能指望所有人都喜欢,反正王仲确实喜欢。

这车动力搭载了v8发动机,百公里加速仅需6.5秒,当然,性能确实不能跟法拉利那种档次的车比,毕竟那些车的价钱能卖野马好几辆。

所以,请注意这款车的价钱,米国的平民超跑,最低配置不到人民纸15万。

15万啊,在中国能买到5.0v8?v6都买不起!

王仲满意的开着自己的新车,带着母亲在城里四处兜风,沈芸不是很满意这辆车,觉得太廉价了,配不上自己儿子。

“妈,您别不高兴了,这车我真的很喜欢,别看谁谁家的孩子开的车动辄几百万,但你儿子还真看不上眼,等我自己亲手做出炎黄的超级跑车来,不比他们谁牛?!”

王仲不停的安慰着母亲。

好时光总是过得飞快,母亲要回国了,毕竟家里还有个女儿,不能有了儿子就忘了女儿。

王仲没有去送,他恐惧那种离别的伤感。

王仲躺在寝室的床上,回想着母亲对自己的无尽的叮咛,曾经的自己觉得母亲的唠叨烦透了。

电话声响起,是毕克.霍费打来的,邀请王仲去他们公司,王仲知道,雪佛兰心动了!

王仲是被专车接往机场的,一架通用动力出品的湾流g200,静静的停在机坪上。

在记忆中,这款g200应该是明年才上市的,没想到自己现在就能坐上。

上了飞机,王仲注意到,座椅上已经有几个人等在那里了。

一个当然是老熟人毕克.霍费,另一个,王仲其实也挺熟悉,那就是吉米.卡特,雪佛兰现任掌门人,前世科鲁兹真正的创造者。

几人正小声的交谈着,看到王仲后,几人热情的站了起来,一一和王仲握了手。

吉米.卡特,身材魁梧,是个中年人,欧美人很难看出他们的年龄,王仲的记忆中,他应该已经五十多岁了。

毕克.霍费不用介绍,其他几人据介绍,都是打酱油,当然,王仲能够感觉到,这几人应该是技术员之类的人物。

王仲跟这几人随意的交谈着,得知,吉米.卡特几个人从其他地方回底特律,顺便捎带他。

王仲的心里一阵轻松,看来是自己想多了。

飞机上,大家都没有提科鲁兹的事情,吉米.卡特对王仲很感兴趣,从谈话中得知,王仲竟然是大使馆王建国参赞的儿子时,这个魁梧的白人,对着王仲就是一个熊抱。

“我跟你的父亲,王先生可是早就认识了,而且是很好的朋友,按照你们炎黄国的习惯,你好像应该叫我一声叔叔,我说的对吗?我亲爱的侄子。”

王仲的冷汗顿时就下来,什么跟父亲认识,可能是真的,是朋友的话,别扯了!

不过吓着王仲的是因为,这老家伙是个炎黄天,竟然真的,世交这东西,我靠!

如果是上辈子,王仲打死也不会叫出“叔叔”这个词,可是经历过前世的事情后,王仲已经看得开了,况且,吉米.卡特的年龄,确实足够当自己的长辈了,炎黄人对于年长的人,还是很尊重的。

有了这层关系,气氛变的热烈多了,就连毕克.霍费也凑热闹,要让王仲叫自己叔叔,因为他听吉米.卡特说,他们是同事,就是同辈。

王仲心里大脚“我去!”

最后,王仲死活没有叫毕克.霍费叔叔,关键是这货真的很年轻,今年35岁,就已经掌管了雪佛兰设计部门,可想而知,得多有才。

吉米.卡特倒是对长辈这个身份,很是投入,不停的关心王仲的生活,学习。

米国人什么时候也学会炎黄这一套了,我勒个去!

到了


状态提示:第七章 恶寒--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