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这时的阳光太过耀眼,他有些头晕眩目,似禁不住那夺目的光芒,便轻阖上双眼。这似乎仍然不够,于是一手轻轻抬起来,挡住了自己的眼睛。
那薄薄的眼睑遮挡不住的,该是此刻的暖阳。他心里这么给自己解释。
林殊卿微弯着腰,注视着可能命不久矣的人,心道:都到了咳血的地步,这里还没有能治好肺痨的医术,这人活不久了吧。
这么注视着,方注意到黑帽怪人苍白发青的肤色在日光下透着丝丝死气,她心里倍感惋惜,难得这么一个养眼的青年公子啊!
重新低垂着脑袋的黑帽怪人默然凝视着那竹筒,不动也不拒绝。
这人跟呆子似的,不会是病糊涂了吧?林殊卿往前送了送竹筒,“喝吧,里面是蜂蜜水,能润喉润肺,对咳嗽好。”
终于,黑帽怪人微微颤抖个不停的手缓缓伸过来,看得林殊卿心酸不已。林殊卿甩甩头,一手抬起他的下巴,手里的竹筒就着他的嘴慢慢灌了好几口。
“咳咳咳……”一连串剧烈的咳嗽声此起彼伏,听起来比此前还要严重,像要把肺咳出来。
呃,林殊卿自知做错事,惭愧地收回竹筒,觉得自己还是不够温柔。哎呀,做这类体贴的好事,她真不习惯。
算了,算了,自己闯的祸,自己弥补。她决定不嫌弃他的病会不会传染,手轻轻地抚拍着黑帽怪人的背,帮他捋捋。
“咳咳……”
她挑着眉一边轻拍,一边扭头往店里看一眼,嗯,娘与掌柜的讨价还价差不多了吧。
可眼前的男子着实虚弱不堪,林殊卿暗暗纳闷,虽有些嫌麻烦,但已经开始管了,便不会半途而废,不准备撂下他不管。如鬼修所言,日行一善,总能够赎完前生的罪孽吧?
“我送你去医馆吧。”林殊卿把他的一条胳膊搭到肩膀,可病人并不配合,断断续续的说起话来:“多谢小兄弟好意……无需到医馆……小兄弟可否帮我把玉佩砸碎?”
虚弱的嗓子低低的,隐隐透着拉锯的哑,出口的话出奇的礼貌,俨然一个守礼的年轻秀才,胜在听着好舒服。
但她应该没有听错吧,都什么时候了,谁还管砸碎玉佩的破事儿?林殊卿撇向他的腰际,那里正馁馁地挂着一枚苍翠的漂亮玉佩,看起来比宝月斋里面的货色都要晶莹,光一枚就够她家吃上好些年头,岂不浪费?
“玉佩里藏有药丸,可……助我恢复体力。”病人闭着眼气喘吁吁道。
却见他愈来愈难受的样子,林殊卿揉揉眉心,这人脑子也有毛病吧!谁会把救命的药藏在玉佩里呀!
林殊卿虽则不甚赞同,可他半死不活到这份上了,说不定下一秒便一命呜呼,于是她很好心地捧过一旁的石头对着他的玉佩猛砸,上好的玉佩顷刻粉碎,一颗精细的奶白色药丸露出来。
林殊卿惊奇万分,一边不忘把药丸塞到他的嘴巴,一边无限惋惜碎成渣渣的玉佩,思索着:不晓得碎成一块块的玉拿到首饰铺里用银链串着好看不?
药丸入口即化,太史凌越艰难地坐在地上闭目养神,没一会儿发顶蒸汽袅袅,脸上的死气渐渐褪却,虽仍是苍白,却渐渐的有了一丝生气。
林殊卿面上的神色没有变化,心中已然掀起惊涛骇浪,传说中的内功啊!尽管两世加起来,她习太极拳三十余年,也练出了爷爷所说的内功。但此内功非彼内功,她练出来的与其说内功,不如说内劲、精气更妥帖,非眼前疑似的“神功”。
“好了!好了!”鬼修兴冲冲地跳着鸟脚,激动地瞎嚷嚷。
“看样子,你不必去医馆。”林殊卿惊诧地看着刚刚差点一命呜呼的人,正缓慢地站立起来。
说起来这个虽则消瘦,却不影响此人身材的高度,修长挺拔的好骨架,如斯近的距离,清俊秀雅的好容貌,稍微有点刺激到林殊卿的视网膜。若不是瘦成皮包骨,该多么好看,唉,就是身体丑陋了些。
“我的身体状况,去医馆没用。”太史凌越不再咳嗽,没再喘气,一句话说得四平八稳。
“鬼修,难不成世上有仙丹?!”林殊卿脑门里冒出仙丹二字。不然世间能有什么灵丹妙药能令一个气若游丝的病人瞬间变得跟常人无异?难道因着仙丹世间罕见,所以藏在任何人都不能猜到的玉佩内?
“鬼修?”他们身边明明没有其他人在场,她在跟谁说话?史凌越疑惑地重复一声。
太史凌越不动声色地打量着面前的假小子,穿着少年模样,若不是早前在小桃红里得到消息,还真看不出来是一个小姑娘。
她身上的布料不是最粗糙的农家款式,也不见得好到哪里去,证明家境比一般贫民要好。
一张漂亮的鹅蛋脸,有些婴儿肥显得颇为圆润。她说话的时候,脸蛋可爱的漩涡时隐时现,便是不笑的时候也似在笑着。本是十分讨喜的长相,却有一双清凉的水杏眸,有凉如秋水之美。
奇了,在这贫瘠之地,竟有这般干净漂亮的孩子。但凭她今日所为,日后事了却可有幸被纳入他的羽翼之下。
林殊卿立即闭嘴,他的声音因病暗哑,若不仔细听,必是听不清楚的,而她因一时失言,乐得装作听不见。
“既然你没事,那我先走了。”林殊卿点点头便牵着她家的笨驴往前走。
“有劳小兄弟。”太史凌越说这话时,林殊卿背对着他潇洒地挥挥手,一心顾着她的毛驴。
无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