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前,一个伦敦孩子,在一家布店当店员,早上五点钟他就要起身,打扫全店,每天要干14小时工作,那简直是苦工、奴隶,他非常轻视它。两年后,他再也不愿忍受了,一天早晨起来后,不顾吃早餐,跑了十五里路,去找他在别人家里当管家的妈妈商谈。

他一边哭泣,一边发狂地向他妈妈请求不再做那工作了,并发誓,如果再留在那店里,他就要自杀。而后,他又给老校长写了一封长而悲惨的信,说明他心已破碎,不愿再生。他的老校长看信后,给他一点称赞,并诚恳地对他讲,你实在是很聪颖,应该适于更好的工作,并给他一个教员的位置。从此,那个称赞改变了那个孩子的未来,在英国文学史上,曾著了77本书,留下了永久的形象。他的名字就是韦尔斯。

多年前,伦敦一位青年,渴望成为一个作家,但样样事又都好像跟他过不去。他只读了四年书,就因他父亲不能负债被捕入狱,而饱尝饥饿的痛苦。最后,他找到了在一间老鼠肆行的货房中粘贴黑油上的签条工作,夜里他同两个来自伦敦贫民窟的肮脏顽童,睡在一间惨淡的顶室中。他对自己的著述能力信仰极少,因此,为了避免人家笑他一篇篇的故事被拒绝,而在深寂的夜里偷偷溜出去,将他的第一篇稿件付邮。最终,伟大的一天来了,有一篇稿子被接受了。虽然他没有得到一先令的报酬,但一位编者称赞了他,使他异常兴奋,以至于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游荡,泪流满面。

由一篇稿子被刊出所得到的称赞与承认,使他离开了老鼠肆行的工厂,改变了他的终身事业,他就是大家所熟悉的狄更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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