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都市现代>钱是万能的>第二百一十章 城里人下乡

“过年,要买一条鱼,一只鸡,这样才好。”

“嗯,还要买几斤骨头熬汤,还有锅碗瓢盆、油盐酱醋,香皂、洗发精、纸巾等日用品……”

常乐沿着路边行走,扳着手指头在揣摩着。

“哎!要买太多的东西,就算是一样买一点,也不知道我这一担能不能挑得完,手里只剩下了三千元,也不知道够不够……”

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常乐苦着脸自语道。

按照计划,常乐开始购买各种东西,虽然每一样只是一点,但架不住品种多啊。

一个半小时左右,他肩膀上的担子就是满满当当的,手里还提着一个刚刚买来的大竹篮,里面装着一只鸡和一条鱼。

“这赶集,热闹是热闹,但是很费神呐!”

感叹了一句,常乐掉头就走,晃晃悠悠的花了半个多小时,才回到了自己买大桃子的地方。

这大路边,一辆中型货车已经等候在路边,那名中年秃头胖子,在急得像是热锅上的蚂蚁一般,在不停的转圈,不时抬头四下张望。

今天可是大年三十,不但过不上一个安心年,还托了不少人情才准备妥当,不就是为了在过年大捞一笔吗?

可是那个小家伙,现在都还是无影无踪,这……要是被对方放了鸽子,莫小勇也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当场吐血三升。

不经意的朝着侧方一望,却见到一个穿着一身新衣物的少年,挑着一对大箩筐,提着一只大竹篮,晃晃悠悠的来到,细细的一看,可不正是那个小兄弟嘛!

“蹬蹬……”

莫小勇立即跑了过你给盼来了,老哥等你蛮久了!”

“来来来!小兄弟,你把东西放到车上的后厢好了。我们坐车去你家,一会就到。”

莫小勇也不担心这辆货车到不了对方所在的村子,毕竟,前两年县里下了死命令,除了确实难以施工的地方,必须得村村修通一条水泥路。

这附近的乡镇,除了几个位于真正的深山老林的村子,各个乡村都修通了道路的。

常乐所在的东阳村也是一样,要想开车进村,绕道隔壁的岭坪村就行。

“这个好!我自从懂事以来,就没有坐过车了,倒是要坐坐看。”常乐心中暗自一喜,遂跟着对方来到货车后方,在这个胖子打开车门后,三下两下的就把担子和大竹篮放到后厢里面。

见到对方重新将车厢门锁好,放下了心中的担心,来到车头边上。

胖子先打开了第二排的车门,让常乐坐了上去,然后自己来到前排的副驾驶座位上坐好,那名司机很快地就发动了货车,朝着东阳村的方向驶去。

为了保密起见,莫小勇并没有请装车工人,打算自己亲自动手。

辛苦就辛苦点,但是为了垄断下次的交易,很值得。

这个年头,要是超级大桃子的所在被人发现,今后想吃独食无疑就是天方夜谭。

货车疾驰,莫小勇开始了搭讪:“小兄弟,老哥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呐!老哥我姓莫,字小勇,你今后就叫我勇哥就好。”

“勇哥,我叫常乐,今年十三岁,跟老外婆一起生活。”常乐不卑不亢的回了一句。

“姓常?东阳村我去过两次,没有听说有常姓的啊。”莫小勇有些奇怪的问道。

“我不是荔普县的人,户口是隔壁茶城的,只是从小就生活在东阳村,你没有听过也正常。”常乐也不隐瞒。

这种基本信息,也没有值得隐瞒的。

两人唠唠嗑嗑中,货车拐进了一旁的小路,又过去了十几分钟,就从岭坪村开进了东阳村。

“勇哥,往那边开,那片绿油油的果园就是我和外婆的家。”

货车前行了两里,常乐指着一条凹凸不平的岔道,对莫小勇说道。

还好,这条岔道虽然狭窄,又是坑坑洼洼的,然而开进去没有什么问题。

过了一会,货车来到一个约莫二三十平米的草坪停下,这里距离常乐和外婆居住的茅草房,只有三十米不到。

打开车门,三人先后下车,莫小勇朝着常乐所指的地府一望,顿时目瞪口呆:

“我擦!这……这也太离谱了一点!大冬天的桃林,居然比起夏天还要长得好,那片桃林也是太高大了吧?”

确实,现在这个季节,那片郁郁葱葱的桃林,简直要颠覆了人们的认知,亮瞎专家的钛合金狗眼!

莫小勇和那名年轻司机,一边“啧啧”有声,一边打开车后厢,帮着常乐将东西拿了下来,三人朝着目的地行去。

“汪汪……”

才走了十来米,一阵狗叫声传来,紧接着一条毛发光亮、足有百余斤的大黄狗飞速窜来,朝着莫小勇和那名司机吼叫不停。

“阿财,这是客人,不要叫。”

常乐上前摸了一下阿财的大脑袋,对它说道。

“呜呜……”

大黄狗阿财遂止住了叫声,围着常乐在撒欢,大尾巴摇得欢快无比。

“阿乐,你家的这只大狗,很有灵性嘛!还很威猛。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威风的大土狗。”莫小勇先是被吓了一跳,不过,见到这条大狗这么听话,有些眼热的说道。

“嗯,阿财很懂事的,还是村里的狗王,没有任何的狗能够欺负它。”跟着阿财往家里走,常乐对阿财毫不吝啬的赞道。

对他来说,大黄狗和外婆就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最亲的亲人,他是真正的把阿财当做亲人看待的。

说话间,大家来到了茅草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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