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军事历史>大明天启录>第六十二章 大明的银行
放米薪,将全部以白银的方式发放,官员们的金银资产也必须存入国家银行,脱离政府机构以后,才可以转入其他银行。这样一来,大明朝的官员谁要想获得非法收入,将会直接暴露在监察机构的视线内,从而减少了贪腐的概率。

在大明朝国家银行政策的指导下,各种私人银行迅速组建起来,具有皇家色彩的腾龙银行是由朱有孝参股,和国内具有皇家血统的藩王们共同出资建立起来的最大私有银行,具有一千万两白银的资本金;具有钱庄色彩的江浙银行,是由江浙钱庄组建起来的银行,具有资本金六百万;具有鲜明地方色彩的是山西银行,是由晋商和当地钱庄共同组建的,具有资本金五百万;广州商人银行是由两广的商人共同出资组建的,福建一带建立了泉州银行,安徽商人组建了徽商银行。还有混合各种体制组建的其他地方银行,这些银行的管理者都经过了大明国家银行的培训,精通了银行间的所有业务,不会在市场造成动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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