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阁>军事历史>我在乱世有快递>第四十一章 迷雾沼泽

江烨终究还是来到了迷雾沼泽。

此时他身上的隐身战斗服发挥了作用,整个人与夜色完全融为一体,即使敌人近在咫尺,也不一定能发现他。

现在他身上的整套装备都是全新的,在姜守正那里吃了一个大亏——虽然没受伤,但被吓到了,所以江烨认为还是吃亏了。因此,他哪有不小心备战的道理。

他为自己准备了全新的、最新科技的防弹、防刺、变色作战服,这套作战服除了防护力大幅提升之外,最大的改变,是多了一个变色功能,启用之后,能根据环境改变颜色,最大限度的进行伪装。

如果在草地,作战服就会变成绿色,在沙漠就会变成黄色,此时在夜里,就变成了黑色。

他手中的步枪是一支欧罗巴产的新式突击步枪,表面使用了变色涂料,同样能随环境变色——虽然不能像作战服一样完全贴近环境颜色,但是常见的颜色都可以变换,在大部分作战环境下效果都不错。

这支新式突击步枪,除了使用了各种顶级配件之外,最突出的一点,是使用了大威力穿甲弹,这是江烨特意为先天高手准备的,使用这种子弹连续射击同一个点,一般的装甲车都会被打穿!

江烨身上除了这支长枪,还有一把特制的大威力手枪,像电影中金枪客的枪一样,一次只能发射一发子弹,但是这颗子弹却是能够爆炸的子弹!弹头可以爆炸,使用的却不是普通炸药,而是昂贵的新型高性能含能材料,其爆炸能量是倍,小小的一颗子弹头,爆炸起来威力跟小口径炮弹一样大。因为子弹是直接打击目标,且爆炸范围小,能力集中,其毁伤力和穿透性还要胜过小口径炮。

这把“无坚不摧的金枪”,江烨同样是为先天高手准备的,为了这玩意儿,江烨也是花了老鼻子代价了,子弹里的高性能含能材料比黄金还贵,深感肉痛的江烨,因此为这把枪取名为“金枪”。

其它的像手雷、地雷等常用武器,次声波、强光灯等非致命性武器,江烨当然也准备了。

一个好的战术,有功有防之外,还要有好的感知系统,这就要说到江烨头上戴着的新型战术头盔了,这顶同样需要用到“昂贵”这个词的头盔,遍布传感器,多光谱成像、单兵雷达、激光扫描、声波探测、x光扫描……能用得上又能微型化的探测设备,江烨基本上都往这头盔上装了,反正他只为自己制作这一顶,不用考虑成本。

因为头盔上遍布各种各样的传感器,因此江烨把这顶新头盔命名为“多感”,就是“多传感器作战头盔”的简称。

配合更换了更先进光电吊舱的飞猫无人机,江烨在战场上可以做到360度全方位感知。

这样还不够!江烨还准备了一组小玩意儿——机器昆虫。形态各异的机器昆虫,可以完成监视、窃听,物品取样,甚至刺杀等任务。这些小玩意儿已经执行过几次协作了,例如在黄庄的时候,他就放出机器昆虫去监视厨师,以防心怀敌意的人,在食物中下毒。

因此江烨知道黄庄里正,确实是招待他们之后,才从回村的人口中告知,他是“仙人”这个消息。

虽然对于黄庄村民不敢自己来找人这一点,江烨有点不满,但是他仍然没想过要推辞。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嘛,他是比村民强那么一点,所以扶危济困这种事,他只能义不容辞了。

他说假如沼泽里有“相柳氏”,他不是对手,只不过是在吐槽村民的无知。当然如果沼泽里真有“相柳氏”,那么无知的就会是他本人。

“*的,到底有没有啊,黑咕隆咚的,很吓人啊。”江烨的多感头盔,有最先进的全彩夜视功能,图像由多种传感器构成,其中热成像、单兵雷达、超声波探测器对迷雾有很好的穿透效果,还能探测到沼泽里的硬地,因此他不仅把周围看得一清二楚,还不用担心踩错地方,陷进泥潭里。

但是一个人独自在一片空旷的地方走得久了,难免会觉得无聊,江烨进到迷雾沼泽已经有一个小时了,别说人影,连鬼影都没看到一个。

这让他有点想打退堂鼓,毕竟天空有飞猫在盘旋,新配的光电吊舱一次就能扫描好大片地方,这么久没找到人,他十分怀疑那对小鸳鸯是不是已经沉进泥底了。

“不对,崔拱说这片沼泽也就两个黄庄大小。黄庄长不过两里,宽不过三里,这片沼泽从南到北最多也就六里,我走了一个小时,怎么可能还没走出去?”

江烨二十出头的时候,五公里武装越野完成时间在二十分钟以内,过了三十岁,这标准就达不到了。但是被小娜改善体质后,又回到了十六岁,体能比以前最巅峰的时候还要好很多,最近还练出了内力,走起来比一般人跑步还快,六里路怎么可能走上一个小时呢?

“我一直按照指北针前进,难道我在绕圈?添翼,我进沼泽多久了?”江烨心里犯了嘀咕,原地蹲下,子弹上膛,身体放松,但是精神高度警戒。

“亲爱的用户,您二十点十一分离开黄庄,二十点三十一分进入沼泽区,现在是二十二点四十分。您进入沼泽区,已经持续两小时零九分。”

添翼手环的回答,让江烨大为震惊,受过专业训练的他,心理时间与客观时间严格保持一致,也就是说他在心里估算过去了一个小时,那么客观上也是一个小时,通常误差在一分钟以内,但是这一次他的估算与实际相差了一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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